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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天原化工有限公司12万吨/年双氧水项目(一期6万吨/年)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信息公示表
发布时间:2018.12.18 来源:重庆惠能标普科技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:
 

重庆天原化工有限公司12万吨/年双氧水项目(一期6万吨/年)

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信息公示表

机构名称

重庆惠能标普科技有限公司

资质证号

(国)安职技字(2016)第a-0090

建设单位

重庆天原化工有限公司

地理位置

重庆市白涛化工园区

联系人

曾老师

项目名称

重庆天原化工有限公司12万吨/年双氧水项目(一期6万吨/年)

项目简介

1、本项目生产规模:一期6万吨/年双氧水

 

2、项目投资:11600万人民币

 

3、主要工程内容包括:

主体工程:双氧水主厂房(16万吨27.5%双氧水生产装置。主要生产工序:氢化工序、氧化工序、萃取净化工序、后处理工序、工作液配制工序、尾气回收工序等)。

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包括双氧水罐区、隔油池、空压及配电、事故雨水池、控制分析楼。

 

人员分工

姓名

职称

项目负责人

闫华

工程师

报告书审核人

李月波、钟敏

副主任医师、教授

报告书编写人

王婵、文静

助理工程师

建设单位陪同人

曾老师

现场调查(2018年9月26日)

王婵、闫华

助理工程师、工程师

现场检测(2018年10月9-11日)

杨状、周赠洪

助理工程师

 

 

 

本项目生产工艺过程中的产生或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:噪声、工频电场、苯、甲苯、二甲苯、磷酸、过氧化氢、硫酸、高锰酸钾、硫酸亚铁、氧化铝粉尘、2-乙基蒽醌、氯化钯、氧化铝、三甲苯、四甲苯、磷酸三辛酯、氢气、碳酸钾、2- 乙基氢蒽醌,对噪声、过氧化氢、苯、甲苯、二甲苯、磷酸、氢氧化钠、硫酸、氧化铝粉尘进行了现场采样

检测结果:各个岗位噪声强度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,各岗位空气中化学物质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。

评价结论与建议

按照《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“三同时”监督管理办法》(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[2017]第90号)和《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》((2012年版)安监总安健[2012]73号)等的规定,经综合分析判定,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。

 

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

2018年11月15日,重庆天原化工有限公司组织有关专家召开了《重庆天原化工有限公司12万吨/年双氧水项目(一期6万吨/年)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》(以下简称《评价报告书》)专家评审会。专家组经充分、认真讨论,形成如下评审意见:

(1)《控制效果评价报告》内容符合《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编制要求》等标准规范。

(2)建设项目概况清晰,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、工艺设备、原辅材料等描述完整、准确,包括施工过程描述。

(3)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执行情况分析全面。

(4)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情况分析清晰。

(5)对生产工艺、生产环境和劳动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、来源和分布及接触情况分析准确,现场调查充分。对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、工艺、设备、原辅材料、废弃物以及劳动定员等情况的描述完整准确,与建设单位提供的技术资料以及现场实际情况相符。

(6)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分析正确。

(7)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危害程度分析正确。

(8)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和管理人员配置合理。

(9)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满足相关要求并得到落实。

(10)职业健康监护有效落实。

(11)事故预防和应急措施具备针对性、可行性,并能够满足要求。

(12)正常生产后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治效果预期分析正确。

(13)对策措施和建议实用、合理、可行。

(14)评价结论正确,明确了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,以及采取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所提对策建议后,职业病防护设施和防护措施符合职业病防治有关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标准的要求。

专家组同意通过《评价报告书》,《评价报告书》按专家组意见修改并经专家组组长确认后,供建设单位存档备查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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