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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长安铃木二工厂宝钢加工配套项目(配送中心二)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信息公示表
发布时间:2020.04.28 来源:重庆惠能标普科技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:
 

重庆长安铃木二工厂宝钢加工配套项目(配送中心二)

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信息公示表

机构名称

重庆惠能标普科技有限公司

资质证号

(国)安职技字(2016)第a-0090

建设单位

重庆宝钢钢材加工配送有限公司

地理位置

重庆长安铃木二工厂配套园区内

联系人

邓鹏

项目名称

重庆长安铃木二工厂宝钢加工配套项目(配送中心二)

项目简介

1、本项目规模:1650纵切线(来料加工):7200吨/

2、项目投资:2216万元。

3、主要工程内容包括:d厂房的纵切机组区、成品区;c厂房的原料区

现场调查、采样、检测情况

分工

姓名

时间

现场调查

杜丽、肖天明

20191227

采样和检测

舒千让、冯蒸耀

20191229-20191231

建设单位(用人单位)陪同人

邓鹏

20190624、20191009-20191011

建设项目(用人单位)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

1、建设项目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:

物理因素:噪声、夏季高温

化学因素:其他粉尘。

2、检测结果:

检测项目

检测岗位数()

合格岗位数()

合格率(%)

1

噪声(定点)

2

/

/

2

噪声(个体)

1

1

100

3

其他粉尘(定点)

1

1

100

4

其他粉尘(个体)

1

1

100

评价结论与建议

根据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(2012年版)的通知》(安监总安健〔2012〕73号)要求,建设项目属于“钢压延加工”,职业病危害风险程度为较重。结合建设项目检测结果未存在超标情况,噪声接触水平均小于80db(a),其他粉尘浓度小于最低检测浓度;且建设项目对高噪声设备采取了单独隔离设置的,对作业人员进行了职业健康体检等,故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定性为一般。

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

重庆惠能标普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《重庆长安铃木二工厂宝钢加工配套项目(配送中心二)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》(以下简称《评价报告》)于2020年04月10日接受了专家评审,专家组提出了评审意见。

1、《评价报告》的编制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》以及相关法规、标准及规范的要求,评价目的明确,评价依据充分,评价内容较全面,评价方法正确;

2、《评价报告》对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较全面、准确,对其防护设施、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、建筑学及其辅助用室、职业卫生管理措施、健康监护等方面状况进行了较全面调查与分析;

3、《评价报告》对用人单位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检测,采用的检测方法和依据的标准正确;

4、《评价报告》评价结论正确,建议可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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