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》、《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管理规定》等放射卫生防护有关法律法规、规范的规定,市放射防护专家组于2020年6月12日对《重庆渝北胡武辉口腔诊所x射线影像诊断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放射防护评价报告表》(以下简称《报告表》)进行评审,形成如下意见:
一、综合意见
1、《报告表》引用的法律法规与标准依据充分,评价目的明确;评价目标合理,评价范围、评价方法正确;
2、《报告表》对工程概况,辐射源项等进行了全面的分析,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与分析准确全面;
3、《报告表》对防护设施的分析与评价全面准确,对放射防护设施设置的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和评价,放射防护效能及设备性能检测符合相关标准要求;
4、《报告表》对放射卫生防护管理和放射事故应急进行了全面的核实、分析与评价,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;
5、同意该《报告表》的结论,建议合理可行。
6、专家组同意通过该《报告表》。《报告表》按专家组意见修改并经专家组长确认后,依程序报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批。
二、专家组意见
1、应介绍预评价报告主要建设内容,对比实际情况评价其是否有变化,如有变化其影响又如何;
2、“牙片机”应统一称为“口内牙片机”(与标准保持一致);
3、按专家提出的其它个人意见进行修改。 |